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法对“分公司中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的“公司”没有讲明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我国法院一般都有三种情况存在,一就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做被告。是以分公司做被告,但是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为: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总公司不能撤销分公司的诉讼。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总公司想撤销诉讼的,只能通过内部的决议对分公司作出指示。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总公司不得转让分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无法单独进行转让。
总公司不得转让分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无法单独进行转让。
前往分公司登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是,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总公司是分公司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