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殊规定

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殊规定

2024.04.24 债权债务 125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最高额抵押权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张福昊律师 2022.01.20 1131人看过
  • 为什么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因为抵押权不能脱离主债权而存在。抵押权的不可分性:(1)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2)主债权被分割或部分转让,各债权人可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王鹤然律师 2019.08.02 2535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在主债权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可随之转让,转让出去的部分债权独立成为普通债权,并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当事人在转让时约定最高额抵押权可以随之全部或部分转让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2.01.20 1222人看过
  • 债务能否在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后转让

    根据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规定,如无约定,最高额抵押权,只有一个条件才能发生最高额抵押权随同主合同债权一同转让情形,即主合同债权发生特定化情形。

    王福宝律师 2019.08.15 1114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可否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权的本质特征不在于其所担保的债权为将来的债权,而在于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特定债权,且具有最高限额。因此,只要最终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即使该债权发生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也应当被允许增补到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而且是否将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只要双方协商同意,法律应当允许。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5059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最高额抵押权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中对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66人看过
  •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一定事由而归于固定。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除了需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外,还须具备其担保债权额的确定。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1242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中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为,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王衍祥律师 2023.11.16 94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的事由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如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的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1212人看过

王鹤然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王鹤然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2708

    精选解答
  • 500581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最高额抵押权有何规定
    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与普通抵押权的设立,在程序上没有多大差别,都须依当事人的设定行为而发生。但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在具体内容上与普通抵押权的设立有所差别。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针对这个问题整理出来的内容吧。最高额抵押权有何规定最高人民法
  • 抵押权有哪些特殊规定
    抵押权有哪些特殊规定第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但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第二,如果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
  • 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征
    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为现今多数国家民法,如德国、日本、瑞士等国民法所承认。最高额抵押权拥有以下特征:是限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等等。对于最高额抵押权特征的详细内容,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
    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为现今多数国家民法,如德国、日本、瑞士等国民法所承认。我国《民法典》亦对最高额抵押权作了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 最高额抵押权价值如何分析
    最高额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在我国出现不过短短数年时间,但其发展却非常迅速,对于最高额抵押权的价值,接下来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