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可以向法院起诉;农民可以针对政府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当政府违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当政府违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特别需要注意的时效问题,行政复议应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对政府征地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政府机关不受理土地确权申请是属于行政行为之一,公民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解决。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当事人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没有分到土地的可以去乡镇府报备自己的土地需求,然后政府部门会有专人去协调,如果有无人经营的土地或预留地,就可以排号领取。农民相互之间,直接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这种土地流转的方法,让没地的农民只要缴纳一定租金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