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等。
取得住房公积金条件如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等。
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经单位的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且加盖印鉴。
准备好自己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签字、手印、电话等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准备房租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印鉴,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提交申请书及复印件提交审核。
1、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等。
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上段中提到的所需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这个城市有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职工及配偶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一般是3日。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有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