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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2.08.27 婚姻家庭 886人浏览举报
解析
1、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之间没有约定住房公积金婚后归各自所有。
2、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所以只要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一方或双方在婚后获得的住房公积金都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报告编号:NO.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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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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