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实际上就是债的内容转移给他人承受,即由债的原第三人而成为债的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债的消灭,又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
合同撤销权效力消灭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按份之债效力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连带之债中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连带关系,因此连带之债的效力包括外部效力和内部效力两个方面;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源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债的混同效力:债的混同使债的关系消灭。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同归消灭。当债权为他人的权利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撤销权效力消灭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