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为终局裁决,包括以下情形:(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裁决,应该带上: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等。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先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案件在一审阶段的审理时间通常不超过三个月至六个月。具体如下: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法院一审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审理。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应在60天内结案。
仲裁委裁决后申请执行后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根据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