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种类有以下几种:1、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2、证明商标。
首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次不得是法律禁止使用的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等。
未注册商标的特点有以下这些:1、不确定性。指权利人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事实上占有了某项商标,但因未及时申请注册,最终有可能失去该项商标。2、脆弱性。体现在它易于受到侵犯,难于获得保护。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等行为。
注册商标的流程: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所谓相同商标是指用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商标的读音相同也属于相同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适用于三类情形:一是自行改变注册事项且拒不改正的;二是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三是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