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遗嘱执行人如何产生

2021.10.17 婚姻家庭 112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2365

    精选解答
  • 29433434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遗嘱执行:遗嘱执行的程序有哪些,由哪些人负责?
    华律网小编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
  • 执行事务合伙人如何产生
    合伙企业的种类很多,企业被分为合伙人也被分为隐性合伙和显性合伙,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但在事务处理中又分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那执行事务合伙人如何产生的,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 遗嘱执行需继承人确认吗
    在遗嘱中,如果需要进行遗嘱执行的时候是否需要遗嘱继承人进行确认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在法律上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我们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办理,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遗嘱由什么人负责执行?
    华律网小编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
  • 遗嘱由什么人负责执行
    华律网小编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 立遗嘱人已去世,现在产生了遗产纠纷,继承人已死亡,他儿子拿出遗嘱,是打印遗嘱此遗嘱有效吗?
    此遗嘱有效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请问遗嘱执行人和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您好!遗嘱执行人和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同一人的。随着树立遗嘱行为的普及化,很多人都会立下遗嘱,以利于日后按自己的意向来处理遗留在世的财产。遗嘱执行人由立遗嘱人指定,可以是继承人或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但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并不是衡量一份遗嘱是否成立、生效的要件,所以遗嘱执行人的缺失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遗嘱生效后,遗嘱执行人将成为遗产管理人,按照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管理。 《民法典》第 1133 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公证遗嘱,与最后的录像遗嘱,产生矛盾怎么办?
    您好,可以针对录像遗嘱出具一份公证。 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call我
  • 遗嘱问题遗嘱执行问题
    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 遗嘱执行人,突然死亡,遗嘱还没有执行,我们拿着遗嘱自己可以找执行吗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