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损坏电梯怎样处理
2023.07.11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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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业主损坏电梯需要分情况处理,如下:
1、住宅楼楼栋电梯产权,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并不是归哪一栋楼的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电梯损坏要根据损坏的原因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正常使用导致电梯发生损坏,应当由全体受益人共同出资维修。如果电梯的损坏是因为业主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由有故意、过失的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含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费用,公共区域(含楼道)的用水用电等。
3、物业保安有维护小区安全秩序的义务,由巡视岗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视小区安全的职责,电梯发生人为损坏,物业
公司在管理上属于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在物业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在管理上无过失的,物业公司应当给对电梯损害的发生承担
连带责任;
4、电梯的损坏是由业主雇用的装修公司的人员在装修过程造成,由业主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业主赔偿后业主可以找有过错的装修公司追偿。
5、非业主损坏电梯的可先进行协商,不愿进行赔偿的,可进行报警处理; 若行为人是故意损坏电梯,但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拘留并罚款。造成损失超过五千元以上的,会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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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报告编号:NO.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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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楼楼栋电梯产权,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并不是归哪一栋楼的业主。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电梯损坏要根据损坏的原因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正常使用导致电梯发生损坏,应当由全体受益人共同出资维修。如果电梯的损坏是因为业主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由有故意、过失的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含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费用,公共区域(含楼道)的用水用电等。3、物业保安有维护小区安全秩序的义务,由巡视岗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视小区安全的职责,电梯发生人为损坏,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属于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在物业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在管理上无过失的,物业公司应当给对电梯损害的发生承担连带责任;4、电梯的损坏是由业主雇用的装修公司的人员在装修过程造成,由业主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业主赔偿后业主可以找有过错的装修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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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漏水电梯损坏赔偿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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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索要小区电梯海报的收益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归业主共有。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从收益中扣除合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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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公司擅自建造电梯,导致停车位被占用的,业主能够要求拆除电梯。但如果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的,则不应将电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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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索要小区电梯海报的收益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归业主共有。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从收益中扣除合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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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公司擅自建造电梯,导致停车位被占用的,业主能够要求拆除电梯。但如果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的,则不应将电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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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一般是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权利。《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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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无意中损坏的,只需赔偿,不会被拘留,如果是故意损坏,就会被拘留。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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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效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