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遗嘱见证人的条件遗嘱见证人是证明遗嘱内容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人。我国现行《继承法》第18条以否定的形式规定了见证人的资格问题。该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

所谓遗嘱法律效力的表现问题,就是民法通则的规定结合继承法的具体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满足的实体条件一、遗嘱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对此,继承法明确指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三个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心智健全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不能是其本人、近亲属等;能理解遗嘱内容并如实见证,满足条件才能保障遗嘱法律效力。

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关于遗嘱见证人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代书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行;二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像其债权人等不行;三是能真实见证遗嘱订立过程。满足这些,遗嘱才可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