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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1.10.17 刑事辩护 110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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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楠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王楠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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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啊
    我国刑法仅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但是根据四构成要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1、主观方面,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而故意实施;2、主体方面,主体要求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客观方面,行为人故意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4、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的秩序。
  • 我想咨询一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及时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建议具体咨询。
  • 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区分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涉及两罪重要的专业性区别方面的问题,要根据案件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此种情况下需要您提供更多的案件细节才能得出分析结果。但就两罪的主要区别给您做出如下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2009〕47号)明确,“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该规定,若行为人仅有一次碰撞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对于危害结果发生持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则应当认定其属于过失犯罪,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较为适宜。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发生肇事事故之后,为了逃逸或者其他目的而继续驾车冲撞的,说明行为人为了逃逸或者其他目的而置他人生命和财产于不顾(使之处于高度危险状态之中)。这种情形下,可以充分说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后果而继续实施该行为,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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