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离职是否有补偿要依据离职的原因而定。
一、工伤职工因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相关延伸】
问: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答: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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