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判决后因财产上诉期限是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一般是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有影响,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上诉,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也不能执行。在上诉期间或二审期间,被上诉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也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从收到判决书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举例说明,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期。
从收到判决书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举例说明,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期。
需要上交一审判决书副本(复印件);上诉状。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外另加六份,如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为一人的提供七份,两人的,上诉状共提供八份,以此类推。
一审判决生效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只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该判决就生效。一审的判决书是在上诉期期满之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诉讼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1)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送达之后的15日后生效的;(2)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0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后的10日后生效;(3)行政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到当事人后,经过15日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有可能会驳回,也有可能不会被驳回,关键要看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将会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