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以下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罚款数额在一百元以下的;(2)执法人员不当场收取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提出让执法人员当场收取的。
关于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时出具罚款收据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关于人民警察上交当场收缴的罚款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等。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作如下修改:将第六条第十一项修改为:“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侮辱人民警察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人民警察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辱骂人民警察的应当结合具体场景具体判断违法性,如果是人民警察正常执行公务时辱骂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