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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哪些救济途径

2022.12.07 劳动纠纷 2285人浏览举报
解析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主要是指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4条、第45条等规定,具体情形包括不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解除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终止的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对于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因此,如果劳动者权衡利弊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认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困难太大,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在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了,如原用人单位已经搬迁外地、原工作部门已经被撤销等,此时即使劳动者想继续劳动合同也无法继续,因此,在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为防止用人单位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中获益,劳动部门应对“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作限制性解释,不能做宽泛理解。赔偿金和经济补偿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不能免除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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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鹏

河北邢广习律师事务所

张燕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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