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是否暂予监外执行与是否为累犯无关。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已婴儿的妇女。
死缓不能监外执行。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监外执行,但是死缓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
判刑后根据情况可以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管制不能与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后,管制仍需要执行。因为我国《刑法》对此明确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监外执行是要有具有特殊的条件的,例如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乙肝,是要对乙肝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后才能进行监外执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