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有配偶者
收养子女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共同收养;
(2)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3)有
抚养、
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6)年满三十周岁。
(7)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无子女或则只有一名子女的数量限制。
(8)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入人的同意。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 (一)孤儿的监护人;
- (二)儿童福利机构;
-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 (五)年满三十周岁。
-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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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第10第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除了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情况外,夫妻必须共同收养。为了保护收养人的利益不允许夫妻中的一方单独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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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所以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的行为无效。
顾斌律师
2018.12.08
142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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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赵彪律师
2019.08.02
133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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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的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顾斌律师
2022.06.30
20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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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可以作为被收养人的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等。
赵彪律师
2020.07.24
144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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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赵彪律师
2020.07.25
121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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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顾斌律师
2018.11.08
116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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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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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