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有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二)审查。(三)登记。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外国收养人来华后,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首先外国人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那么双方是需要一起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第二个,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如果说是外国人,中国公民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那么本人无配偶以及与第三方的当事人没有旁系血亲……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外国人结婚登记流程如下:(一)申请。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三)登记。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收养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