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患者要对医疗机构过错及因果关系举证。特殊情形实行过错推定,如医疗产品缺陷致损,患者可多途径索赔。还有三种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在医生给患者救治的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这个时候患者或者其家属往往会与医院产生纠纷,最终对簿法庭。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是如何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损害举证责任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在涉及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的诉讼之中,患者方必须首要的任务是明确证实他们的确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服务关系并且产生了医疗伤害。相对应地,医疗机构则需要提供详细的病历记录和相关文件来阐述其治疗过程。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者举证医疗机构过错及因果关系。但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形,如复杂纠纷由医疗机构举证。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患者可多途径索赔,生产者等对产品无缺陷举证。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包括:一般情况下患者要就医疗关系及损害结果举证,如提供挂号单等;医疗机构要就无因果关系及无过错举证;若患者能证机构有法定过错情形可直接认定其过错,分配旨在平衡医患利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