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1、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3、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等等。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方法如下: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2、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3、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首先,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次,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要求医院当事科室或当事医生,说明、解释病情,了解医院对患者整个诊疗过程,为将来诉讼或调解做好准备;可以在医疗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基于自愿进行的处理;诉讼是最后途径、也是最权威的解决途径。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按照相关程序再进行处理。
医疗事故死人后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若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