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3)诉讼解决。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这种解决方式的根本特点在于: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和医方不需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介入其纠纷,只通过双方协商即可使纠纷得以化解。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申请途经: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分首次和再次鉴定。
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如下:1、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医疗事故;2、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纠纷组织进行鉴定;3、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患者可和医疗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