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4、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标准是实际发生的费用;2、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有特殊规定的除外;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将病历等涉案资料委托律师审阅,律师经分析、评估,作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以及过错参与度等的分析评判,出具和解方案。然后,可以由代理律师与医院进行平等协商,达成赔偿和解等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签发律师函,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参与度、残疾程度、三期鉴定,诉前调解,提起医疗服务合同或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和丧葬费。一、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损害民事赔偿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1.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索赔。该种途径前提是,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构成医疗事故。2.按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获得侵权赔偿。《条例》仅仅针对医疗事故作出规定,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如果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仍应当依《民法典》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3.第三种,按照《民法典》规定,追究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患双方依据这种关系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双方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造成对方损害的,都将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医疗过错患者有权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如果整容失败是属于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赔偿不属于遗产。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遗产的范围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包括: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及储蓄存款;2、自然人拥有的合法的不动产;3、自然人拥有生活用品等动产;4、自然人生前享有的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等。由此可见因医疗事故获得的赔偿是不属于法定的遗产范围的。
医疗赔偿费用包括: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误工费;3.住院伙食费,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