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医疗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 法律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报告编号:NO.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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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方提交材料:1、患者身份证;2、患方陈述;3、代理人委托书;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二)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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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期间也是需要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照顾胎儿以及孕妇应出的费用的,抚养费是针对未成年子女所需承担的义务,对于怀孕期间,胎儿尚未出生的,不存在抚养费,但是也是需要尽到照顾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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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下列材料: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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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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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一般需要这些材料: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2、医疗诊断证明书;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4、身份证明材料;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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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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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二)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三)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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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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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