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律没有骗婚的罪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婚前患有精神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提起认定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况且还有法定的撤销期限。
您好:不属于,婚姻是有效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属于不合法婚姻。;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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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女双方结婚前,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如果比较严重的话,应当算作不宜结婚的疫病。即使是双方登记结婚,一方有精神病婚姻无效也是可以申请的。除此之外,重婚、近亲结婚及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的,都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民政局应当不予办理手续。请问是什么时候结的婚呢?您这边可以跟我说一下详细的情况,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