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第三人是指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当事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第三人是指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当事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被告追加第三人的条件可以有很多种,其一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其二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当无效合同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有证据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否则,法院不应受理第三人的起诉。第三人具体可以收集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对方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第三人没有权利解除合同。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才有合同解除权。但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且第三人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
第三人无权撤销买卖合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撤销权。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原被告以外的第三人可以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