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公司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本来可以安排年休假但却不安排的,就可以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是本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就将不用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不需要。职工不休年假≠3倍工资。当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时,不能拿3倍工资;而当用人单位因为工作情况征得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后,员工才可拿到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提出不安排休假的按日工资300%支付,劳动者提出不休假的按正常期间工资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按照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那么除了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之外,还应该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加班费。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的仲裁时效适用一年的时效,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经劳动者同意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该年度的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仲裁时效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
依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假的,应该支付劳动者三倍工资,所以劳动者辞职还有年休假没休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