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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住房的拆迁补偿如何算

2023.12.21 房产纠纷 149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已购公有住房的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 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已购公有住房的拆迁补偿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的所有人是职工个人而不是单位。即职工个人是惟一合法的被拆迁人,关于产权的性质,应界定为购房职工对住房的单独所有权,虽然从住房的建设投入资金来看,应该属于共有产权,但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房改政策的价值取向,法律制度设计以及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相互平衡来看,在实际操作中住房的产权不宜界定为共有产权。
2、对拆迁补偿,购房职工个人是惟一受益主体。公有住房拆迁,职工个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其收益应归个人所有。虽然对房屋产权的处分权和受益权有所限制,但由于房屋拆迁也是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且房屋一旦拆迁,将不复存在。再则,职工根据国家的房改政策所应当享有的购房优惠政策仅此一次,应当充分尊重职工个人的选择。并且,由于因已购公房的拆迁进行补偿与已购公房的出售在性质上有本质的不同。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房屋维修仍按照上市出售前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交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
报告编号:NO.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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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志

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

刘德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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