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也很关键,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
1、劳务派遣是近年来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实行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简单地说“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 是劳务派遣的特殊形态。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也很关键,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当劳动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均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上述两家单位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任:
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用工单位无同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4、提供条件,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5、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劳务费用,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
6、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7、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同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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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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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单位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与普通的工伤认定有些不同,就是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都要出具《用人(用工)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的,受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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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实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相关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但我国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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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被违法辞退的,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给予该员工赔偿,即该员工在派遣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一月的工资即可。
袁超律师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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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袁超律师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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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务派遣应由派遣单位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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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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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辞退工伤派遣工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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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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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