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依该法条的字面意思,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且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怎么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律师详细为你解答。

一方下落不明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公告送达,期满未出现则缺席判决,会谨慎考量夫妻感情;二是申请宣告失踪后再提离婚诉讼,下落不明满两年可申请宣告失踪。

一方下落不明时,可通过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判决)或申请宣告失踪后再起诉离婚(下落不明满2年)的方式离婚,准备诉讼材料时要提供证明对方下落不明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离婚有两种方式:直接向法院提离婚诉讼,要提交证明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法院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也可先申请宣告对方失踪(需下落不明满两年),再提离婚诉讼,法院一般判离。处理要遵循法定程序并准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