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应按下列流程办理:当事人应持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辩论,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原告起诉阶段: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起诉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可以按撤诉处理;法院不准许撤诉的,按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在外地上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先确定起诉的法院,然后再携带起诉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其它与诉讼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如果没有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有以下程序:1、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2、写一份起诉状;3、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缴纳诉讼费用;5、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起诉离婚一方在外地的,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提交起诉材料,审核通过以后,再向受案法院邮政快递起诉材料,人民法院收到材料以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审理。
婚姻登记机关考虑到服刑人员离婚的复杂性,一般会要求采取诉讼离婚方式。服刑期间离婚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由于夫妻一方在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前往登记机关,这就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去监狱办理手续,具体操作很繁琐。
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