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拘留处罚执行程序分三步:调查取证阶段,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案件并调查收集证据;决定阶段,查清事实后依情形作出处罚决定,通知家属;执行阶段,送拘留所执行,不服可申请暂缓执行,符合条件可暂缓。

治安拘留是什么意思?是因为扰乱社会治安而被公安局进行拘留处罚吗?如果是这样,那公安局进行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的信息,可以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治安拘留的执行由公安机关和拘留所执行。公安机关将被处罚人送交拘留所执行。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关于治安拘留是怎么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拘留不执行标准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这些标准体现法律人性化及多方面考量。

治安拘留执行标准:决定程序上,公安机关依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后作处罚决定并告知权利;执行主体是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一般1至15日,并罚最长20日;特殊情况如特定人群可不执行,被拘留人遇特殊情形可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