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工业革命开展以来,知识成为了促进社会进步的源泉,也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了我国立法的重点,而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的知识就是其核心技术所在,为了保证核心技术不外泄,形成恶性竞争,我国建立的竞业限制机制,那么,可以延长竞业限制期限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随着产业发展,商业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激烈,有些商业秘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目前,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跳槽”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侵犯原单位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给相关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对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此时,这些人对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的义务,但这种义务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大家知道竞业限制的期限如何确定?和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到规定的企业工作,那么竞业限制补偿期限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中的条款,是为了防止劳动者泄漏商业秘密给公司带来损失,但是竞业限制是有期限的,那么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几年?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几年?《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