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些行政行为不服的人们来说是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而行政复议是有着相应流程的,那么对于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网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大家可以多去了解。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哪些行政复议决

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包括: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2、海关纳税争议案件。3、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5、价格违法处罚。6、对游行拘留处罚不服的案件。等等。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于行政决定我们在平时了解得不多,对于行政决定的种类更是不知道有哪些。那么,如果你对这方面的情况不知道就要弄清楚其中的种类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就要从下面的内容介绍来进行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所谓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即某一行政争议发生后,应由哪一个行政机关来行使行政复议权。只有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进行的复议活动,作出的复议决定才是合法有效的。《行政复议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方便复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具个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可以撤销行政行为。被申请人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