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27条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24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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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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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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