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名,因此是属于刑事犯罪的,那么对于刑事犯罪而言,其行为人和受害人并不能对于刑事责任部分进行调解,因为是国家机关检察院提起的诉讼,被告将受到国家的惩罚,而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当事人只能就民事部分调解,调解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当事人只能就民事部分调解。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并且已经立案,刑事部分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当事人只能就民事部分调解,调解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而已。
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造成他人死亡的话,在法律上严重的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如果在判刑之后进行协调的话,经过受害人的同意,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可能协调的结果也并不理想。如果是在判刑前可通过取消诉讼来改变结果。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当事人和解后,可以不依据治安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涉嫌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所谓“和解”而消亡,仍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宣判。
对于行政案件,一般是不可以申请调解的,但人民法院可以就行政案件中的赔偿部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可以用于证明寻衅滋事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合法性,因此行政案件以不适用调解为原则,但涉及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案件可以适用调解;不是调解,但处理方式,起到了类似调解的效果。
行政案件不可以申请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