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由于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双方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就自愿就离婚达成一致协议内容,经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民政局审查发放离婚证的手续,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如果一方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不能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2、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1、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监护职责。2、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登记,不能请人代理,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一)遗嘱公证(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三)赠与公证;(四)认领亲子公证;(五)收养公证。
不可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是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