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事人协议一致变更拆迁协议是合法的,如果没有经当事人协商就擅自变更拆迁协议里的内容,则是不合法的。拆迁协议经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一方不履行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是合法的,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其实质是一份拆迁补偿合同,合同的签订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可以从以下三点来判断拆迁是否合法:征收主体: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收程序。征收方式。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自行协议拆迁补偿是不合法的,因为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如果没有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则不可以征收房屋,此时自行签订拆迁协议则是不合法的。
房屋强制拆迁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没征地批文的协议拆迁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才是合法的。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停水停电属于强迫逼迁的行为,是违法的,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拆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不合法。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征收拆迁房屋是违法的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征收。当事人的土地即使被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复全部征收,市政府和国土局的先占地后取得征地手续,先发放补偿费后取得征收土地方案,都违反了程序的规定。如果存在不合法拆迁的,可以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或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不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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