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秩序的区别: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不健康的心理需要。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3、客观方面不同。4、犯罪主体不同。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要;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4、责任追究主体不同。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4、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如下: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主要区别如下:一是,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要求必须有聚众,即纠集多人共同参与的行为。二是,危害程度不同。三是,处罚对象不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处罚对象是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
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第一,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为实施的地点只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商店、饭店、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第二,实施犯罪的方法和行为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方法或者行为表现为吃拿卡要、斗殴伤害、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等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方法或者行为在公共场所集结,损毁财物、堵塞交通、破坏公用设施、干扰对抗执法工作等行为。第三、实施犯罪的人数有所区别。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三人以上的群体和单个人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主体也是自然人,但是必须是三人以上达到人数众多。第四、实施犯罪的过程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实施者可以是有预谋又准备的实施,也有可能是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实施是有组织的有实现共同意思联络的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的行为。第五、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刑事处罚结果不一样。
从行为构成要件上分析,聚众斗殴罪是由聚众和斗殴两个复合行为构成的犯罪,聚众的目的只能是斗殴,而不能是其他。而寻衅滋事罪对于是否聚众无具体要求。从犯罪主体上分析,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实施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