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故意不同。两者主观方面虽然均表现为故意。2、实施手段不同。强迫交易罪对公私财物的占有是间接的、有偿的,需要通过一定的交易活动。3、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犯罪行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之财物,事先没有特定的目标。
两罪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观表现不同。强迫交易罪表现的是一种强迫交易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一般是为了谋取不法经济利益。3、犯罪主体要求不同。
1、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3、主观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1、侵犯的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规定的四类人员的公务活动。2、从客观方面看,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3、从主观方面看,寻衅滋事罪的故意往往表现为多种。
寻衅滋事与抢劫罪的区别 确定一个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一定要区分好与其相近的罪名,因为两个相近的最近导致的量刑是有很大的不同,对受害人而言也是极不公平的。 一、寻衅滋事与抢劫罪的区别 首先,客体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抢劫罪。
从行为构成要件上分析,聚众斗殴罪是由聚众和斗殴两个复合行为构成的犯罪,聚众的目的只能是斗殴,而不能是其他。而寻衅滋事罪对于是否聚众无具体要求。从犯罪主体上分析,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实施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两罪区别在于:1、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对公私财物的占有是间接的、有偿的。3、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可由单位构成,而寻衅滋事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4、主观故意不同。5、犯罪对象不同。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秩序的区别: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不健康的心理需要。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3、客观方面不同。4、犯罪主体不同。
1.侵害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是全体社会成员所组成的生活共同公共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是公私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2.目的不同。3.发生场所不同。寻衅滋事罪发生场所具有公开性和非特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