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自诉的情形有哪些?

2024.06.11 刑事辩护 267人浏览举报
解析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一方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讼方式。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报告编号:NO.202406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刑事自诉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下列案件:(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三)虐待案件。(四)侵占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来说包括下列案件:(一)故意伤害中致人轻伤的案件。(二)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三)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案件。(四)涉及重婚的案件。(五)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件。(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刘少威律师 2023.10.16 224人看过
  •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以下这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马升晨律师 2021.04.14 1302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侮辱诽谤案、侵占案。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秦江华律师 2024.05.14 385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郭彦卫律师 2022.06.10 545人看过
  • 刑事自诉委托有哪些权限

    可以担任被告的辩护人、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帮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相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如果同时要求民事裴航的,代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被告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具体赔偿数额及计算依据。

    王灿律师 2022.06.16 864人看过
  • 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此类案件包括:1.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秦江华律师 2024.01.16 255人看过
  • 刑事自诉委托权限有哪些

    刑事自诉委托权限有: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 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张保明律师 2021.06.29 277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审有哪些程序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王永强律师 2019.08.28 1197人看过
  •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自诉人有依法向法院提出控诉、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等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刘少威律师 2023.10.16 191人看过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