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刑事证据分类

刑事证据分类

2021.10.17 刑事辩护 136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刑事证据分类具体如下: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 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其中,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所以,它属于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其中,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据,是因为它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所谓证明关系的不同,是指某一证据是不是可以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刑事证据的分类可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通常有以下分类: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赵善博律师 2019.08.26 1055人看过
  • 刑事责任年龄的分类

    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1103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理论中证据有哪些不同分类

    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张保明律师 2019.07.27 1386人看过
  • 刑事责任年龄有哪些分类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赵善博律师 2019.08.23 1050人看过
  • 刑事证据怎么搜集

    收集证据的范围是广泛的,凡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各种证据都要注意收集。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抓住关键性问题,去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收集刑事证据有合法性,及时性,深入实际,全面等要求。

    沈辉律师 2018.11.01 1133人看过
  • 刑事证据怎么划分

    证据的种类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犯罪嫌疑人的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证据的分类是:有罪和无罪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和实物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赵善博律师 2019.12.24 1222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使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应当掌握以下几点: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2、严禁刑讯逼供的原则。

    赵善博律师 2019.08.26 938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审查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

    赵善博律师 2019.08.23 1196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特征

    刑事证据的特征具体表现为: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2、关联性。合法性。

    赵善博律师 2019.08.05 2190人看过

赵善博

河北圣佑律师事务所

赵善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3329

    精选解答
  • 27671234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刑事证据的分类
    华律网小编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一般
  • 刑事证据如何分类,如何审查刑事间接证据
    不管是那种案件的处理都离不开证据。证据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刑事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
  • 刑事证据有哪些分类
    证据的提供对于一个案件的判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好的证据决定了一个案件能否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结果,那么在生活中刑事证据有哪些分类,以下内容均为华律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下内容能为您心中的疑惑找到答案.。刑事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
  • 刑事证据的法定分类有哪些
    相比英美法系的宏观证据分类,以及法理上的刑事证据分类,我国的法定证据分类加贴合合实践,与整个诉讼过程,尤其与侦查和审判过程联系更为紧密,显得更加规范化。华律网律师指出:刑事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其目的
  • 刑事案件证据分类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关于刑事案件证据分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