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验,合格后直接在该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行驶证到期了,车辆不能正常驾驶,需要立即年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验,合格后直接在该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验,合格后直接在该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等。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行驶证过期之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换发新的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