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1.10.17 刑事辩护 87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违法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收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姜一凡

河北双百律师事务所

姜一凡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4528

    精选解答
  • 2258105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等等。关于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徇私舞弊减刑罪的量刑应为:1、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
  • 一般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一般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一般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是这样量刑的:1、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司法工作人员...
  • 刑事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刑事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刑事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处罚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的量刑:1、犯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
  • 犯了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犯了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犯了徇私舞弊减刑罪怎么量刑处罚犯了徇私舞弊减刑罪的量刑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减刑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的罪犯予以减刑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舞弊罪可以竞合吗
    行为侵害了一个犯罪的法益,此法条规定的犯罪是彼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包容关系)。为了避免对同一犯罪行为进行重复评价,故只能适用一个法条定罪处罚。
  • 同一盗窃行为既有既遂又有未遂,达到同一量刑幅度时,以盗窃罪既遂处罚,盗窃数额定多少呢
    未遂只是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定罪数额还是要根据全部数额计算的
  • 您好,开设赌场罪,量刑一年以内,可以辩护减刑到什么程度?
    专业代理这类案件 需要律师您可以跟我联系。13911798676 我是北京盈都律所主任张建军, 专业代理刑事辩护 可以百度搜索张建军律师
  • 盗窃电缆罪检察院量刑4年半法院还没判……可以减刑吗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盗窃电缆属于盗窃公私财物,构成盗窃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是否可以减刑,则要判断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放火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本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该条已经被修改为危险犯,即达到可能造成危害的危险或严重后果的,就既遂。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