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作案”是指多次作案,指在以前有过作案事件的情况下再三犯案,即有三次以上作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 “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
多次作案指在以前有过作案事件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多次作案的意思“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多次作案不要求每一次都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只要其中一次作案能达到立案标准或者多次作案累计达到立案标准,都可以认定为“多次作案”。
我国刑法上的多次作案,要求是三次以上的作案,所作的案件没有时间和罪名的限制,作案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就可以认定为多次作案。在一般情况下,不同罪名认定多次作案,其涉及案件需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就是说每个涉嫌的罪名都要够立案条件。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多次作案是指在以前有过作案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多次作案不仅对刑法中的定罪量刑非常重要,同时在刑事诉讼法活动中对侦查起诉的期限也会带来一些影响。
“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多次作案不要求每一次都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只要其中一次作案能达到立案标准或者多次作案累计达到立案标准,都可以认定为“多次作案”。
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等。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立案程序如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