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能,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一般只有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方可在刑事拘留阶段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
逮捕证下来后检察院有权利取保候审,但现实中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撤销或者变更的可能性很小,要家属或者委托的律师进行争取,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争取。
逮捕之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2、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刑事逮捕之后能进行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不能。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法院判了拘役,说明此时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因此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