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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2019.01.09 刑事辩护 148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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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辉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沈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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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 公安xx分局正式受理并立案后的刑事案件,
    你好,案件现在到哪个阶段了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时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认定处理,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
  • 刑事案件立案不抓人
    你好,我们需进一步了解情况。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立案期限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 我的案子是刑事案件、已立案了人跑了?是公安的责任吗?他是惯犯这个公安有责任吗这个公安有责任吗?
    你好,人跑了可以进行网上追逃甚至通缉,可以随时与办案警官联系沟通案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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