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有共同过失犯罪吗
2024.04.18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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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共同
过失犯罪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
由于对
共同犯罪的共同性的本质的理解不同,
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肯定说一般为行为共同说与目的行为论者的学者所主张。行为共同说是主观主义的共犯理论。该学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而共同犯罪的“共同”正是共同恶性的体现,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过是实现共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东西。因此,共同实行犯只要主观上有自然行为之共同意思,客观上具有共同行为就足以构成。因此,过失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是成立的。而目的行为论者将过失行为理解为一种不注意的目的行为,也是一种意思行为,当然可能构成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否定说一般为犯罪共同说学者所主张。犯罪共同说是客观主义的共犯理论。该理论主张,共同犯罪是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参与实施一个犯罪,因此,需要行为人有对构成要件结果之认识及对于这种结果的希望或者放任等故意的共同要素。因此,在犯罪共同说的支持者看来,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至关重要,而共同过失犯罪不可能具有这种意思联络,因此不可能成立共同过失犯罪。
限定的肯定说则认为,一般不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但当各共同行为人负有法律规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共同违反了该义务时,就应当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持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为日本学者大冢仁,其认为,“在进行适应犯罪论体系的考察时,就可以看出其(过失犯)成立共同正犯的余地”,并认为,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从实质上看必须存在着二人以上者共同进行了包含着发生属于某犯罪要素的一定结果的高度危险性的行为,而且,在法律上处理它时,可以课于各个共同行为人共通的防止结果的注意义务”,“在基于数个行为人的过失惹起了犯罪性结果的场合,不是只根据行为人间存在共同行为就当然能够成立过失犯的共同正犯的,只限于共同行为人具有共通注意义务并且存在共同的违反时,才能认为成立过失犯的共同正犯”。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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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是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各人应对本人的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所称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不承认有过失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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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过失犯罪按照各行为人所触犯之罪分别定罪处罚。具体量刑时,主要应考虑各共同过失犯罪人的过失程度及其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的大小。主要两方面:1.过失程度;2.原因力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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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根据犯罪人员犯罪的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处罚,具体处罚标准根据犯罪人员的过失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来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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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所谓共同过失犯罪,通常认为是指二人以上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一定的危害结果,因而分别构成犯罪的情况。尽管从实质意义上讲,共同过失犯罪已不属于共同犯罪之范畴,但它与共同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客观联系。
刘辉律师
2021.04.06
129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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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它的主观要件是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包括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有性质相同的故意心态和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意思联络的。因此,二人以上过失犯罪的,不按照共同犯罪处理,而是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刘辉律师
2021.02.20
65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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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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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即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因为在过失犯罪的场合,行为人在主观上既不希望,也不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当然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不属于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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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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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