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刑法》中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呢。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于《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此类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危害严重的量刑加重,单位犯罪也有相应处罚,此罪保障食品安全和健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于《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此类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危害严重的量刑加重,单位犯罪也有相应处罚,此罪保障食品安全和健康。

销售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销售生产含有毒害成分食品的罪行与恶意在食品制造及营销环节混合使用有毒、有害的非法原材料紧密相连,而销售明知道存在此类杂质的食品的行为也触犯了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