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犯罪集团是指什么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犯罪集团是指什么

2021.06.01 刑事辩护 221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犯罪集团是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犯罪组织。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特点:(1)具有一定的组织性,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犯罪活动。(2)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为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而组建。(3)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组织纪律比较严密,一般有实施多次犯罪的计划,有些甚至以犯罪为常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06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何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刘少威律师 2023.09.14 75人看过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什么

    《婚姻法》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赵彪律师 2020.09.03 4065人看过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张保明律师 2021.06.18 5210人看过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刘少威律师 2023.09.26 196人看过
  •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处罚是什么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李键键律师 2020.10.28 2269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沈辉律师 2018.12.03 44340人看过
  • 犯罪集团认定

    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一)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二)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1386人看过
  • 犯罪集团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王楠律师 2018.11.30 11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第二十七条怎么处理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袁超律师 2019.01.31 1820人看过

覃久锋

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

覃久锋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11

    精选解答
  • 51249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商标法释义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释义】本条是关于申请商标注册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就是以一定的事实为基础,要求与商标有关的专用权依法得到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更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交强险条例解释 第二十六条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六条【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详解】本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的规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创立的制度,由于缺乏实践经验,有许多具体的问题需要另行制定办法加以解决,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
  •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六条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六条【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更多关于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六条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如何理解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交强险条第二十六条如何理解?接下来有关交强险相关知识普及的相关内容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